财神 发表于 2015-3-3 19:00:38

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会员守则

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会员守则

总 则   不为物质和名利报酬,基于守法、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细 则1、遵纪守法,维护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的声誉、荣辱与共,共同创建和谐友善的协会工作氛围。2、自觉承担志愿者团队的活动任务,服从协会交办的各项事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遇到困难一时无法解决的,及时汇报协会理事会进行处理。3、不得私自以闽北互动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广告宣传。4、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在参加活动时统一穿着闽北互动志愿者队服或佩戴标识。5、在进行协会活动时,服从团队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秩序,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有歧视性的言语,不与人漫骂斗殴、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不良行为,不迟到早退,中途离开需告知主要工作人员。6、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所有活动用品在活动结束后需回收,不得带走或转赠他人。7、在走访工作环节中,要尊重走访帮扶对象的人格和感受,对于帮扶对象的咨询要耐心解答,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承诺,具体内容参考志愿者走访注意事项。8、闽北互动志愿者统一参加协会官方网络信息平台,不得在官方网络平台发布与志愿者活动无关的图片及信息,不得以闽北互动志愿者名义建立个人网络信息平台。9、志愿者之间以诚相待、彼此尊重,多倾听对方的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保持团结,在日常工作和官方网络信息平台发言,应谨言慎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10、协会志愿者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或亲自到理事会表达意愿,紧急情况时,可直接与协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沟通。11、遵守各项协会会议制度,保持会场秩序,主动承担会议任务,服从会议工作安排。12、在组织进行协会各项活动时,志愿者们须注意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自负全责,协会尽最大努力予以协助。13、组织活动前,须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合理安排志愿者名额,原则上参与活动的志愿者不得携带10岁以下孩子和邀请非协会志愿者参加。以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所有。本守则于2014年11月30日年终总结大会上获得在场全体会员一致通过。备注:协会会员即在协会注册志愿者



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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